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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管理心理”专题讲座

9.国企改制·职工心态·股份制势在必行!

 

国企改制·职工心态·股份制势在必行!

钱锡安

 

二、农业合作化,农民入社,土地入股,不久分红的规定夭折

刚才说到中国股史的时间是截止到解放前夕。

这里说说在上个世纪50~80年代的农业、农村和农民中,曾出现过“土地入股”的事情。本为好事,可好景不长。

(一)战时的变工队、互助组

变工队、互助组,是土地私有的农民之间在人力、生产工具等物力方面的合作。由于是在战争年代,军事化、命令式、时间也短、一直对外,所以也未暴露出什么弊端。即使有弊端,也被战时的形势所掩盖,大家一致对外。弱弱相帮,也是一种办法、一件好事。

(二)解放前夕中国农民的土地来源

一是祖上传下来的。二是多年积攒买来的。三是土改分“胜利果实”分来的。那时节,家家户户都有了土地。

村里通常有两个管理渠道:一是行政村干部,二是每一个姓氏大家族的族长。那期间,村公所对全村农民负责统筹,如对烈军属没有劳动力的,给代耕;其它没有劳动力的户,可自己找本村或邻村的季节性雇工;大家族中无劳力的,族内可帮耕;再没有能力解决的,村干部出面安排解决。

贫雇农中的特困户总是极少数的呀,有村公所管着!这样,大家就都有地种,有饭吃,平安过日子。

(三)在全国实行农业合作化

“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小康生活。

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形势就发生了变化。要改变农民的这种活法。

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兴起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互相组、初级社、高级社等阶段。其中,初级社就包含了许多股份合作的因素。如:自愿申请入社,农民以土地、大型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折股入社,统一使用劳动力,民主商定生产和分配诸大事,按劳动量、按参股比例分配等等。那时,区公所或后来的乡政府还建立了“供销合作社”,销售日用百货和生资(生产资料门市部,以销售农具为主)等,与初级“农业合作社”(初级社)配套,为社员服务。而全区或全乡的老百姓还是“供销合作社”的股东呢。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股份合作制”的最早实践。

为了“不能走那条路”,防止两极分化,所以要合作化。在合作化过程中,参股农民具有共同劳动、管理等权力,实行集体经营,劳动者控股,生产目的是为农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四)农民入社,土地入股

1.农民入社

土地革命战争时,一句“耕者有其田”,就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土地改革运动,穷人可以分到土地等“胜利果实”,别提大家的心里有多高兴。可是,“胜利果实”地契在手中还没有焐热,又得交出来。这才几天,是地主、富农撕心裂肺地交出了地契,现在轮到我们穷人了。说是入社“自愿”,实际上,在行政命令下,不自愿也得自愿。穷人听不懂、想不通啊,心疼、上火啊!

从此,村不是村了,叫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初级社。大家也不是农民了,而是某某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了。小村一般一村就是一个合作社,大村建立4个左右的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又分成几个小组,以便集体干活。初级社是取消了单干。

2.土地入股

这里大约把社员分成3类情况:一是家中劳力较多的;二是没有劳力但土地较多的;三是劳力少、土地少,但是人口多主要是孩子多的。前面两种情况的农户都可以过得不错,第三种情况也可以生存,因为还有个基本口粮一项,再吃点补助或救济。所以,在初级社的股份合作制下,大家的日子还可以。从中可以看出:劳力少并且人口少但是土地较多的农户,凭着土地分红折成的粮食过日子,全家人可以保证温饱。

(五)不久土地归公,分红夭折

1953年前后,初级社的时候,土地私有,参股共耕,可以分红,运作下来也挺好的。可是走着走着,就不是那回事儿了。

初级社干了三四年的光景,就过渡成高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取消了土地私有,实行土地无偿归公,变为集体所有。认为分红有地租之嫌,是剥削。不久分红的规定夭折,只剩下凭劳动力挣工分吃饭。

土地归公,公,就是村社(行政村、村子、村落、村庄,在本篇大约都是一个意思),为村社集体所有。

这样,你就得把家中所有的土地,不管是祖上传下来的、土改时分得的、土改前后自己新买的,统统交出来,全都入社,变为村集体所有。你住在这个村,集体就有你一份,但是你拿不到。每户只留下大约2分地,做自留地,种菜用。

私有土地下的分红被“一风吹”,这一下子,苦了无劳力、人口少的户了,真的要“喝西北风”了。劳力多的户,挣的工分多,分得的粮食就多,能吃得饱。人口多的户,可以占基本口粮定额的便宜,所以多生孩子有好处。

(六)人民公社“一大二公”

1956~1957,高级社不到两年。1958,滚滚热潮席卷全国,全国很快就成立了“人民公社”,因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取消了土地入股权益,贫下中农的土地彻底不属于自己的了,中农、富裕中农的也不用说了,地主、富农的就更先于这些阶级、阶层而被“胜利果实”了。一句话,农民的地契就成了废纸,被人民公社收缴了。

至少开初,不是法律的规定,这是政策的规定。而政策变得很快,“分红”政策规定的夭折,就是事实之一。

人民公社化运动,使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在大陆终结,可谓破天荒的变革!

人民公社运动消灭了私有制包括股份制,以“一大二公”为特点,实施“一平二调”。

一大:规模大。不是一个村建一个公社,而是一乡一社乃至几个区乡成立一个公社。

二公:公有化程度高。公社经济实行集体乃至全民所有制(公有制)。

一平:拉平贫富,搞平均分配。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实行共产主义。

二调:政府无偿地调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

提出:“增产不增口粮,减产不减任务(缴纳公粮,由国家拿大头)!”

结果,发生“三年灾荒”。

接着就采取大小“四清”的方式,紧接着就是施行“文革”运动的手段,再下面,效果之一,就是经济停滞不前,人民公社解体。

(七)公社解体,社员散伙

社员——中国的农民,在百无聊赖中等待着什么……

1983年,邓小平宣布人民公社解体!

但是,已经集体所有了的土地,会返还给原来的农民主人么?农业、农村、农民“三十年河东”,会不会“三十年河西”?

折腾了30年,弄得人人贫困。30年,人生能有几个30年?30年的无谓的试验,失败的成本却要农民承担。这是在折腾中国农民,实在不公平!

农民困惑:为什么在1947年后把土地分给了农民,而在1956年又搞合作化给化没了?为什么在1958年成立了人民公社,却又在1983年解散它?

农民彷徨:又走“回头路”。那“回头路”路在何方?怎么走?还是一种纠结,似乎还没有定论。

邓小平支持农村改革,赞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其第二个飞跃,反映了对未来中国农业的思考。

 http://www.kmxinqiao.com/ky26-3-7.html 

 

社会自由撰稿人演讲人  钱锡安13908856911

                               1989~1993~2002~2018~2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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