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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管理心理”专题讲座

9.国企改制·职工心态·股份制势在必行!

 

国企改制·职工心态·股份制势在必行!

钱锡安

 

七、可以实现,村社农民土地入股并可参股本地各类经济组织

从总体上说,村社农民的被用工、折股、入股、参股,其原理和道理,同城镇居民者。但是比起城镇居民,农民的经济来源占很大优势,其最大的优势是拥有土地,特别是交通便利的村庄农民的土地。即使老少边穷的地区,只要勤劳,虽不能致富,但保证可以温饱;何况现在的农民还会得到种田补贴,又不用缴纳公粮,国家还对其“脱贫”,特别是统一建盖和分配住房!

(一)中国农村行政管理,从村公所到生产大队到村民委员会及街道社区的变迁

时段指的是近现代以来。

村落、村社、村庄,是一码事;区、乡、镇,是同一个级别。

村公所、生产大队或生产队(革委会)、村委会,以及区乡公所、人民公社、乡镇政府、街道社区等不同提法,是原本及后来时代特别是政治形势的变迁,而出现的不同行政区划名称,简而言之就是村庄和乡镇。县所辖的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代表政府行使辖区的管辖权。乡镇管辖对象主要是农村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面对的是农民。但是现在一些城郊结合部的乡镇也改为或升级为街道及其社区,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和高科技也在乡镇铺开,所以面对的还有非农业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至于辖区范围的扩大,那是自然。

在我国农村的社区可归在村民委员会范畴,同级别。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社会组织,它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福利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以及向政府提出建议

村委会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土地集体所有权关系等,下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直接管理的对象为农户或村民,其小组组长,是由这些农户或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小组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福利事业,以及组织、指导组员进行生产经营和物质收获。

“村民小组”的演变或变迁:土地改革时期叫“村民小组”,农业合作化时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初级农业社”),人民公社时期为“生产队”(实际是“生产小队”),家庭联产承包后复原为“村民小组”。

(二)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性质,由本村农民私有嬗变为社员或村民集体所有

农民,是占有或拥有土地并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过去他们土地私有,后来土地集体所有,差一点国家所有,现在虽然是集体所有,但又是农民具有对土地管理、使用权及其收获权的私有。农业劳动者,过去叫农民,后来叫社员,现在又复原叫农民或村民,但已经是新时代的农民了。新时代,不但是时代推移了,重要的是新农民除了掌握了土地,还有很多土地以外但又与土地有联系的生产资料或财富。

(三)人民公社解体,农民长期承包土地,下一步有可能发展成土地以私有为主

农村土地是本村社员或村民集体所有,是集体经济,但是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所有同现在联产承包下的集体所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实际效果(!)说,人民公社时期是,普天之下,社员无土;承包后是,各村农民,人人有地

有观点说我国农村现阶段土地集体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另一种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在发包时,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分给本小组农民经营;有的地方,村民小组还兴办了集体企业,或由小组经营、管理,或由小组再承包给本小组农民经营,除了集体土地,村民小组还有其它的财产。——从总体看,还是农民个体承包土地的比例占大头,也是对“人人有地”的一种印证。

本篇在《二、农业合作化,农民入社,土地入股,不久分红的规定夭折》部分,讲到“公社解体,社员散伙”,要把土地承包给农民;这里,续讲承包后土地的实际所有使用情况,直到2020年。从2020年回头看,模糊地说,承包的一再延期,农民的土地管理使用权成为实际上的长期,其实际上的所有权或所属权也就是长期的了。当然,国家征用时除外,但是国家征用是有偿的,何况,近年的补偿是惊人的优厚。——承包的延期,一再延期,长期,直到永久、永远,那下一步就有可能发展成农民承包的土地私有化的局面。

以私有为主体的土地多元所有制的可行性:比如,实行村民均田私有,所分割土地占总土地的80%村委会预留的少部分机动地及水库、山林等,不参与承包,而是集体管理、使用(如约占15%);央企、国企占用的土地、国家所有的矿山及地下石油等国有地产的不可改变性,甚至还有,我们政府把土地卖给了外国人的情况(约占5%)。

目前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从承包初期的“单干”,到后来的出租、转让(实质上是出卖了使用、经营权)、转包、互换等流转方式,以此使用、经营、支配、管理着自己的土地。土地私有,这就更能充分地、长远性地发挥土地的作用以及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即使因个人的原因“失去土地”,那还是村集体土地的股东,还可以外出打工,只要勤劳,并且不做“发财梦”,一家人的温饱是不成问题的。——土地是自己的,农民放心了,也不用像过去那样被死死地困在土地上,现在的自由度非常大。

(四)当今,农民土地联合,是农业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生产的经济基础保障

如果说人民公社“大呼隆”、“大锅饭”是养懒汉所以解体,于是实行“承包责任制”(通俗地说叫“单干”)。农民在得到了土地使用权的初期,特别激动和积极。那是农民的旧梦重现,农民重新得到一亩三分地,好像“一夜又回到刚解放”,过起了小农户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但是,“单干”过了不多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民发现一个人、一家人种田,确实力不从心,打不出多少粮食,还出现了种田的市场化“成本”,并且越来越高,甚至倒贴,进而种田没有什么积极性了。——当然,不管怎么说,温饱,是解决了!——他们需要重新的联合或合作,但不是人民公社意义的那种结合。

这时,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的生产经营,就摆在了农民的面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在后来的这些年里,除了承包地入股,农民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自发地出租、转让、转包、互换着承包地,就是在进行着使土地能遵循“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或规律的调整。一些有胆识的农民(新时代的大地主或农场主)把全村分散的土地,通过各种方式,集拢起来,进行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商品化的生产经营,甚至实行生产、收获、加工、运输及销售一条龙的运作流程。这样,避免了之前农民的单打独斗以及播种的时候就要操心卖不出去怎么办的问题;现在,其销售环节,当然不用去直接参与生产,并且,生产环节收获多少,销售环节就去销售多少。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至于每一户农民,除了你获得了流转土地时规定的收入;以后,你在哪个环节或流程上劳动,按照市场规律就在哪里再一次得到分配;若不在这里劳动,这里的蛋糕和你就没有关系,虽然这里有或曾经是你的土地。

(五)成立农业生产股份合作社,折股村委会未发包的土地,让全体村民成为股东

对土地的折股及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做法在早期,先将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留下没有参与发包的土地进行清产核资,评估作价,把资产存量按其原始来源(这是世世代代村民创造并积累的)划分股权,确立股份,然后再向全体村民吸纳承包地、现金、果园、大中型农具以及技术等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合作社以农为主,兼营别样,全面发展。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这就积累了较大比重的集体股,也是控股;村民户户也是股东,持股。随着村股份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有些地方的村委会又对合作社全部或大部分的原未发包的土地即全村共有的土地、后来积累的集体资金进行折股,按一定比例平均分配给该村每户村民,变为村民个人股。但村集体仍然占大头控股,大头控股(集体股)又戏称“致富股”。——这样,村民共同占有村集体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收益。这时的农民,人人都是股东,他们既是劳动者,也是食利者,都成了新时代的地主老财。

有人整合出农民土地入股的7种模式:

“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直营模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企业”,社企合作模式;

“农民+农业企业”,土地股份公司模式;

“土地股份公司+经济作物基地+农民”的经营模式,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农民+公司”,建立新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公司”,建立新公司;

“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模式,入股的全体农户直接成立合作社。

说明:模式的分类有可能交叉,况且都是变数。

有资料这样阐释“股份+合作”的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按照“村民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并划分详细的股权比例。合作社对土地统一管理、使用,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再入股(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采用“土地保底”和“效益分红”的方式实行分配,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农户土地保底收益,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份进行二次分红

一些有志于在农村作为的高中毕业生,在村里当上了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共同脱贫、致富,实现了当年人民公社没有实现的那些福利愿景,特别是“五保户”以及满80岁老人所享受的福利。从个体,到集体,大家都是“夹着资本主义的皮包”,发掘地方的潜在资源,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丰衣足食”的精神,发展经济,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扩大村社公益事业建设,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

有人赞赏农村股份合作制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将土地等集体资产确权到户、折股量化到个人。这项改革解决了村集体资产盈利后的公平分配问题,保障了农民稳定获取财富的权利,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及新农村的实现。

笔者亲自调研了老家山东省胶东地区一些村社社区综合股份合作社的情况,也了解到昆明城郊某村股份合作社的一些做法,从新闻及资料上还看到小岗村、华西村、南街村大邱庄及大寨等他们实施股份制的做法和经验。——当然,这些,都是动态的信息,是变数。并且,资料上的这几家,他们受政治性的冲击比较大,动荡,反复,难下定论,但是阶段性的成果或成功则是事实。另外,至于经济发达之后,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兼董事长的人变成村霸、土皇帝,废弃股份合作制,或搞假股份制,实行家长式管理、私有化经营,把村集体企业办成家族企业,侵吞集体资产为己有或家族所有,那是另外的话题,不是股份制本身的问题。就像那些国企股份制下的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东窗事发”那样。

笔者感慨陈词:每个村社的农民祖祖辈辈在这里,生生死死。活着,他们在这里开垦土地,经营人生;死了,就无语、长眠在这里。他们积累了家庭或家族的财产;也创造了村社集体的财富。过去,土地等资源却被地主、富农占有,贫苦农民基本没有土地。到了近现代,特别是土地革命、土地改革两个时期,广大农民在我党的领导下,打倒土豪、打败老蒋,“分田分地真忙”,所分得的田地等,称作是“胜利果实”。一直到抗美援朝期间,保卫“胜利果实”,还有号召力和指引的意义,仍然是青壮年儿男参军参战、流血牺牲的动力。可是,从1956年以后土地就渐渐地、到了1958年就突然一刀切地“这是我的不是了”!直到1983年后,“不是我的”土地又以“承包”的方式还给“我”了!这是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土地,应该由这里的人们来分割和分享这里的土地及其它资源。而实行土地承包制的当前,除了把大部分的土地均等地发包给这里的农户,由他们自己去自由地支配;剩下的土地也要以股份制中折股的形式再配置给农民,当然,通过折股方式成为股东的农民,这时只有分割红利的权利,没有土地所属的权利。这样以来,只要你是这个村的农民,这个村的留用土地还在村里,在村里的集体者的手中,那这个村的村民起码其温饱不成问题。现在,农民的饭碗是“双保险”!——有折股的和承包的两份土地的收获,再不用饥寒交迫,除非这里的土地通过那谁而谁“抢走”,让农民再一次“失去土地”。由此,这里引出两个至关重要的关键句:一是农民对土地有长期的至少是使用权,二是在长期中无论干什么都要农民自愿。

(六)当年农民“大炼钢铁”,为原来的社办工厂、后来的乡镇企业,奠定了基础

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农村的小高炉也到处可见,并且不久也都夭折了。但却留下了公社修配厂、生产队的一些副业以及为“三农”服务的民间诸多传统作坊。

作坊铺,如生产队里的榨油坊、面粉加工作坊、缝纫铺、鞋匠铺等。

副业队,如生产队里的建筑队、马车队、鱼类捕捞队及加工场、海带养殖场等。

修配厂,是铁匠炉及木匠铺等的组合,其功能是对农具的维修以及后来的制造,其制造如从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到拖拉机、小货车等。修配厂几乎每个公社都有一个。

船坞,对渔船的修理,以至制造。船坞,海边渔村都有,规模大小不同而已——小的是船坞,中等的是船具厂。

1958~1983年,这25年间,虽说,它们因为有“资本主义尾巴”之嫌,没有多大的发展,但发扬了“自力更生”的精神,对本地的劳动工具以及生活用具的修理和制造,起到保证作用;也为后来改革开放乡镇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七)改革开放,个体公司、村办集体工厂、乡镇股份合作企业,雨后春笋地发展

1983年以后,公社还原为乡镇,生产队就是村庄,社员还是农民。

许多的修配厂、建筑队、马车队、船坞及养殖场等,后来都发展壮大了,成为农民个体公司、村办工厂及乡镇企业。并且,各种新生的中小规模经营的经济组织,也遍地开花,如雨后春笋。

从经济性质和劳资关系来说,个体公司除了家族形式,多为合伙、合股关系;村办工厂是村集体所有及入股村民所有,没有或不是雇佣关系的生产经营,因为大家都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乡镇企业是乡镇集体所有乃至超过本乡镇范围的各个方面的混合经济者包括股份经济者所有。

关于乡镇及村办集体企业股改的做法在早期,先将原企业(人民公社时期留下的)进行清产核资,评估作价,把资产存量按其原始来源(是历代农民创造并积累的)划分股权,确立股份,然后再向企业职工(来自本地农民的在本企业做工的劳动者)及社会吸纳现金入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这类企业中,往往保留了较大比重的集体股即企业股。随着乡镇及村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有些地方又对企业全部或大部分的原集体资产进行折股,按一定比例平均分配给该企业职工及全体村民,变为村民、职工个人股。——这也基本同对土地的折股及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做法。

那些修配厂等企业,现在都“鸟枪换炮了”:

渔业捕捞队,全体村民入股的股份合作社,青壮年出海,一些合作社结束了舢板(也写作舢舨、三板)、机帆船的近海作业;而远洋捕捞船队,远涉重洋,实现了捕捞、冷藏、加工、运输、销售一条龙的操作。

海带养殖场,全体村民入股的合作社,劳动力多为五六十岁的男女。

海产品加工厂,全体村民入股的合作社,劳动力多为青年妇女。

修配制造厂,后来发展成生产工具修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吸纳有文化、有技术、喜欢玩机械的年轻人做员工,其产品由本地使用扩大到异地销售。

船坞、船具厂、渔船修造厂,后来发展成渔船修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维修万吨巨轮,又可以制造万吨巨轮。

运输队,早已淘汰了骡马,也不是拖拉机、小货车了,是拥有成规模的大货车群的股份有限公司,既把本地的农产品及其它商品运出去,也把外地的东西拉进来。另外,远洋海运公司也在沿海渔村建起。

建筑队,当初也就是村里几个泥瓦匠组织在一起,给本地社员个人修缮房子和生产队公家建盖房子;现在,扩大成为村社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村农民入股,在本村未发包的土地上设计建房地基,建盖大批商品房,除了分给全体村民每户一套做福利居住,余下的对外出售。这吸引了县内外的人过来购房,安家落户,寻找工作。——这笔收入,够村民吃几辈子的!

此外,还有渔家休闲、农家乐,它们成为一些旅游景点中的亮点,客流量很大,经济收入和精神收获都很可观。

(八)新建企业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那每一户村民都可以坐食红利,补偿满满

新建企业,可能是、可以是个体、集体、国有、股份、合资及外资企业。

不管是什么经济性质、何种经营形式的企业,如果他们征用村集体未发包的土地,那村经济组织就会把所获征地费用按照蛋糕分割规则或规定,村委会留取一部分;全体村民也以股东的身份分得一份红利,从农业生产股份合作社那里提取,所获得这部分,就叫“坐食红利”。

如果他们是征用你家个人承包的土地了,那所获征地费用全都是你家的,你还可以把这笔钱入股投资该企业,做该企业的一名股东。若拆迁,也同此理。

集体的也好,个人的也罢,反正都是落户于本地的企业。因此,新建企业的招工用人,必须优先考虑该村的劳动力,或做其它安置;企业吸纳社会资金入股、参股,本地村民享受优先,甚至是优先股;还有环境污染治理、公共卫生维护及安全保卫等的补偿费,都是要补偿给当地村民的。所以,这也叫做是优惠多多,补偿满满。正因为是优惠多多、补偿满满,所以,现在,许多农民都盼着国家来征地,特别是有一块地理位置较好的地!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村委会“三公开”地通过与企业谈判,给村集体和村民争取来的。现在绝大多数的农民都变得聪明,这也是斗争的结果,也是对村书记、主任站在村民一边秉公办事的印证。

以下为本节的小结——

在旧社会,农民是梦田;

土地改革,农民是得田;

人民公社,农民是无田;

土地承包,农民是有田。

从改革的角度看,人民公社解体及家庭联产承包,就是对“三农”的初始改革,农村的改革,使农民占有了土地等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的重新发展。有经济学家调研认为,相比之下,村办经济实体及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特别是农业生产股份合作社的运作,比较顺利,没有什么较大阻力。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现在可以遍地开花,——人人都是股东,这个经验可以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或领域。因此,它成为工商业改革的榜样,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先锋。

试想,要是当初打土豪所没收的田地直接归属村政府或国家,老百姓个体没有分到“胜利果实”,那还会“车轮滚滚”、“不怕牺牲”地“支前”吗?又试想,如果1953年,“私有土地入股分红”的制度坚持到今天,那该会是一种怎样的致富局面?进而试想,假定当年不搞人民公社化运动,不走那一场历时30年的“S”甚至是“O”型的道路,而是直接发展和完善“农民入社,土地入股”的农业合作,那农村股份合作社是不是早就把广大农民带进了致富的境地?说不定日本、德国的私家农业者还会来中国参观学习呢!

有资料透露,解放前后,我党曾经的第一把手张闻天,他曾经对“三农”及其土地的股份合作有过调查、研究,思考如何在我党掌握政权后实行股份合作制。他指出“农村合作社一定要分红”。他急切地想去为人民实地探索一条发展经济、翻身富裕的路子。张闻天的这条思路,对指导当今的“三农”及其土地的股份合作以至全国各个行业或领域的实施股份制工作,都是有重大意义的。

由本节表述可见,农民拥有土地,真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摇钱树;农民,又是具有新时代含义和色彩的种田人。农民以农为主、兼营别样,早已不是过去的农民了;命根子,指由农民自己把握的承包地,而摇钱树,则是持股分红。时代到了当今,农民比起城镇里的工人,特别是“下岗”工人,那日子好过得多了,简直没法比。首先农民不用担心“下岗”;其次,没有工商业职场“合同工”那么大的工作压力;再次,到了这种地步,年轻人也就没有必要外出打工,就在本地的企业里发展,这样,也顺便解决了“留守”老人、女人、儿童的难题了;最后,可以过着和生物节律同频率的、和气候节气同步调的生活。——居住在“特色小镇”,劳作于“田园综合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老婆孩子热炕头”,不用“加班加点超负荷,大干苦干加油干”,这不正是人类本来具有的或后来向往的生活节奏吗?! 

 http://www.kmxinqiao.com/ky26-3-12.html 

 

  

社会自由撰稿人演讲人  钱锡安13908856911

                               1989~1993~2002~2018~2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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